- 2009-927日
今天看到某博客列举的《八大专家的雷人理论》。有余大师的,很恶心就不说了;有经济学家的,那是一个历来开口不怕风大的群体,也不说了;我感兴趣的是李银河教授的一些言论。
知道李银河教授是在喜欢王小波的书后。王小波的在杂文中提到了他和李银河的研究《他们的世界-中国男同性恋现象研究》以及一些虐恋文化;在他的几乎每部小说中都出现了虐恋场景,小说里的主人公作为受虐者往往通过虐恋的游戏化和狂欢化将刑罚一变而为自由的盛典。由于这些缘故,我才看了一些李银河的文章,知道了她的研究方向:同性恋,女权主义,多边恋、虐恋等。说实话,作为红旗下的蛋,对这些我一向没有兴趣甚至反感,总觉得这些东西既离我们遥远又让人觉得恶心。但在看了一些文章之后我的观点才慢慢有所改变。
博文中列举了李教授的三条言论:
“一夜情,只要是单身,不仅有这个权利,在道德上也完全没有问题。”
“中国的‘聚众淫乱法’早就应该改了。我认为开淫 Party 之类的,只要出于自愿,就不违法。”
“同性恋不伤害他人,对社会的影响也不直接,就像酗酒或自由恋爱一样。它既不是犯罪和邪恶,也不是心理疾病,而是一种属于少数人所有的生活方式。”
上面三条言论我没觉得怎么雷人(有人也许会觉得是我被腐蚀了)。第一条,按照“法无禁止为自由”原则,作为自主互易的性行为的一夜情不违法,只不过是为我们主流文化所不齿而已。虽然许多人在道德上对其不遗余力的抨击,但似乎是你说你的,我做我的。就目前来看,大有遍地开花之势。李教授说只要是单身,不仅有这个权利,道德上也完全没问题。我赞成!!第二条关于聚众淫乱,让想起曾经读过的一本关于一九八三年严打的书,大概是叫《红色风暴》(记不清了)吧。据说当时严打的范围极广而且从重从快,很多轻微的违法行为都被判以重罪,以至于拘留所人满为患。其中有个案例,有一个王姓女子因与10多名男子发生性关系而以流氓罪被判处死刑。面对死刑判决,这王姓女子说了这么一段话:性自由是我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 我的这种行为现在也许是超前的,但20年以后人们就不会这样看了。今日看看,果然不幸言中。第三条,同性恋古往今来,国内国外,历来有之,只不过我们这里隐藏得更深。在某些时候,作为性倾向的少数者,因有悖于传统社会形态,受到歧视与迫害是必然的。不过,时至今天,我们还应该对性倾向不同者而已要么装作看不见,要么踏上一万只脚让其永世不得翻身么?我比较认同李教授的话:它既不是犯罪和邪恶,也不是心理疾病,而是一种属于少数人所有的生活方式。
在李银河教授的博客留言中,我不时会见到辱骂。这个可以理解,毕竟观念的改变不是一蹴而就的。1986年,当身背一把破吉他,两裤脚一高一低地蹦上北京工人体育馆的舞台的崔健开口吼出:我曾经问个不休/你何时跟我走……”时,不也有人愤然离席么?
1楼 奋飞
Post:2009-9-27 19:22:02
过于超前吧,
2楼 太阳博客
Post:2009-9-27 19:47:32
3楼 内大臣
Post:2009-9-28 0:53:07
4楼 LouisHan
Post:2009-9-28 1:56:55
5楼 仁心博客
Post:2009-9-28 10:04:34
6楼 怪鸟
Post:2009-9-28 11:05:35
不过李银河?之前好像有听过.
7楼 apple
Post:2009-9-28 11:43:27
8楼 永世的缘
Post:2009-9-28 12:01:45
9楼 TTT
Post:2009-9-29 8:07:54
10楼 左岸读书
Post:2009-9-29 14:26:09
11楼 huangjun
Post:2009-9-29 15:22:37